1、有价证券: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代表股东对公司的所有权份额,本身具有价值,并可作为交易对象。
2、要式证券:股票应当采取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其记载的内容和事项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3、证权证券:股票是股份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持有人可凭股票行使股东权利,同时股票发生转移时,股东的权益也随之转移。
4、资本证券: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它既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也代表着持有人对公司的资本投入。
5、综合权利证券:股票是代表股东对公司享有一定权利和利益的法律凭证,股票持有者依法享有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权、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财产处置权等多项权利。
6、流通证券:股票可在证券交易市场或柜台市场进行转让和买卖,具备流通性。
7、收益证券:股票的持有人可按照股份公司的章程从公司领取股息和红利,具有收益性。
8、无期限证券:股票是一种无期限的法律凭证,反映了股东与股份公司之间稳定的经济关系,除非公司破产清算,股票始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