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收账款:这是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应收取的款项,它是以商业信用为基础,以购销合同、商品出库单、发票和发运单等书面文件为依据而确认的,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通常包括合同或协议价款、增值税,以及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2、应收票据:这是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应按票据面值入账,对于带息的应收票据,年末应计提利息,计入其价值。
3、预付款项:这是企业在采购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过程中,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或者提供劳务的单位的款项,预付款项应当按实际预付的金额入账。
4、应收股利:这是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及利润,包括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应分享份额。
5、应收利息:这是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包括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分期付息债券的后期利息。
6、应收补贴款:这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应收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
7、其他应收款:这是指企业除产品销售、劳务供应等款项外的其他业务引起的结算款项,如应收的各种赔款罚金、出租包装物的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备用金、存出保证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