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责任分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这些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需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来清偿债务,这可能会影响借款人的负债率和信用状况,进而影响其续贷能力。
2、贷款审批:在离婚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未结清的贷款,这可能会影响贷款的审批,特别是当贷款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申请或提供担保时,离婚可能会导致贷款机构重新评估贷款的风险和条件,如果借款人因为离婚导致经济来源不稳定或信用记录受损,也可能会影响其续贷的审批。
3、财产分割:如果贷款是用于购买共同财产(如房产),在财产分割过程中,贷款的处理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可能需要重新安排或调整贷款,这可能会影响借款人的资产状况和还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