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集团(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
1、财务造假:
辉丰股份在2016年年报、2017年一季报、2017年半年报、2017年三季报中虚增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虚增收入的方式主要是在关系密切的公司之间进行成品油购销,并且为销售回款提供一定账期,目的是进行资金融通。
2、环保违法:
辉丰股份存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违规转移和贮存危险废物、长期偷排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水、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行为。
在2016年7月至2018年5月期间,辉丰股份及其下属公司因环保违法行为被出具了1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未如实披露这些环保违法问题,而是声称“不存在重大环保或其他重大社会安全问题”。
2018年4月,生态环保部公布信息称,辉丰股份存在上述多项环保违法行为。
2019年12月,江苏证监局查明,辉丰股份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关于环保事项的披露与事实不符。
2024年3月下旬,国家环保督察组对辉丰股份进行专项督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
2024年4月9日至12日,盐城大丰环保局及江苏省厅督查组对辉丰股份进行了调查,发现存在多项环境违法行为。
2024年4月20日,生态环保部对辉丰股份严重环境污染情况进行了通报。
2024年5月2日,辉丰股份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及相关管理人员收到了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和盐城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多项环境问题,大丰环保局对辉丰股份处以236万元罚款,盐城市环保局对辉丰股份处以16万元罚款。
3、信息披露不准确:
2018年3月29日,辉丰股份时任副总经理、华通化学董事长奚圣虎被刑事拘留,但辉丰股份发布的公告中却称奚圣虎是在配合环保部门的调查,未准确披露该重大事件。